請款計算

系統使用這個公式來計算合約的總金額:

已請款金額 = 請款持續時間 * 租賃費率 * 數量

系統使用「租金 UM」(租賃費率計量單位)、「請款開始行」,以及「請款截止行」中的值計算請款持續時間。

例如,如果您正在對請款開始行 = 06/26/14、請款截止行 = 07/31/14、要求請款日為 31 以及一週中的請款天數 (來自「租賃常數」) = 6 的租賃合約進行請款,則您會得到下列:

「請款開始」與「請款截止」之間的天數 = 36

「請款開始」與「請款截止」之間的工作日數 = 31

請款截止月份 (7 月) 中的天數 = 31

請款截止月份 (7 月) 中的天作日天數 = 27

使用上述值的請款持續時間計算如下:

當「租金 UM」為每月時,請款持續時間 = 請款開始至請款截止之間的工作日數/請款截止月份中的工作日數 = 31/27= 1.14

當「租金 UM」為每週時,請款持續時間 = 請款開始至請款截止之間的工作日數/一週中的請款日數 (來自「租賃常數」) = 31/6= 5.16

當「租金 UM」為每日時,請款持續時間 = 請款開始至請款截止之間的工作日數 = 31

在「租賃常數」程式 (P54R01) 中,您可以使用選項來指定一週中的可請款日數,或者輸入系統用來取得可請款日數的行事曆。如果您指定「每週請款日數」常數,系統會以一週中的工作日天數作為可請款日數。如果可請款日數 = 5,則星期六和星期日不是可請款日。如果可請款日數 = 6,則星期日不是可請款日。如果可請款日數 = 7,則一週中的所有日數都是可請款日。

如果您未指定「每週請款日數」常數,而是在「租賃常數」程式 (P54R01) 中輸入工作日行事曆,則系統會使用特定工作日行事曆計算請款持續時間。

對於每月和每日「租金 UM」(租賃費率計量單位),系統會在工作日行事曆中檢視整個期限,以計算請款持續時間。對於每週「租金 UM」,系統僅會對最後的非完整週使用工作日行事曆。系統不會使用行事曆來檢查工作日 (W) 和工作天 (E) 在擁有 7 天的完整週中是否規則或不規則。完整週中的不規則 E 和 W 不會反映在請款持續時間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