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票计算
系统会使用以下公式计算合同的总金额:
开票金额 = 开票期间 * 租赁费率 * 数量
系统会使用“租赁计量单位”(租赁费率计量单位)、“开票起始行”和“开票截止行”中的值计算开票期间。
例如,如果对“开票起始行”= 06/26/14、“开票截止行”= 07/31/14、“请求的开票日”= 31 以及“每周开票天数”(来自租赁常量)= 6 的租赁合同进行开票,会获得如下内容:
“开票起始”到“开票截止”之间的天数 = 36
“开票起始”到“开票截止”之间的工作天数 = 31
“开票至月份”(7 月)中的天数 = 31
“开票至月份”(7 月)中的工作天数 = 27
使用上述值,开票期间计算为:
如果“租赁计量单位”以月为单位,则开票期间 =“开票开始日期”到“开票结束日期”之间的工作天数/“开票至月份”中的工作天数 = 31/27= 1.14
如果“租赁计量单位”以周为单位,则开票期间 =“开票开始日期”到“开票结束日期”之间的工作天数/每周开票天数(来自租赁常量)= 31/6= 5.16
如果“租赁计量单位”以日为单位,则开票期间 =“开票开始日期”到“开票结束日期”之间的工作天数 = 31
在“租赁常量”程序 (P54R01) 中,您可以选择指定每周的可开票天数,或输入系统用于获取可开票天数的日历。如果指定“每周开票天数”常量,系统会根据每周的工作天数计算可开票的天数。如果可开票天数 = 5,表示星期六和星期日不可开票。如果可开票天数 = 6,表示星期日不可开票。如果可开票天数 = 7,表示一周中的每一天均可开票。
如果未指定“每周开票天数”常量,而是在“租赁常量”程序 (P54R01) 中输入一个工作日日历,系统会使用特定的工作日日历计算开票期间。
对于以月和日为单位的“租赁计量单位”(租赁费率计量单位),系统会查看整个期限的工作日日历以计算开票期间。对于以周为单位的“租赁计量单位”,系统仅会对最后的部分周使用工作日日历。对于包含 7 天的完整星期,系统不会使用日历检查工作日 (W's) 和平日 (E's) 是否规律。如果一个完整的星期中 Es 和 Ws 不规律,不会反映在开票期间中。